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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京一場活動裡,遇見十多年前即前往發展職場生涯的前男同事D。已經不再是長髮及肩的創意人員模樣,倒是像極了極為資深的業務人員忙著招呼各式來賓。遇見老友,自然開心,過去曾經有的戰鬥情誼也一一浮現。還記得曾經在週五週六48小時裡面,因為要進稿看樣,熬著夜,不眠不休地著實地和他從一處跑到另一處的媒體公司、印刷廠,確保不同客戶的各式廣告表現,都能如期且順利地刊登。
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啊?少說也已經過了16、7年,何其年輕的戰鬥力啊。
他提起了一件令他感動的事情,我卻完全沒有印象。1996年他剛到北京任職,就在他生日當天收到我們這些舊同事從台北給他的傳真祝福。他說,他永遠記得那一張白紙上,是我帶頭寫的長串祝福字句,然後有多位同事親筆的簽名。這讓才去異鄉沒幾個月的他,一直銘記在心。
我怎麼努力回想,都沒有這段記憶。但是按照邏輯推演,卻是我可能會做的小小舉動。
他在其他人面前提起此事,娓娓道出他對我這個行為的感動,倒教我不好意思了起來。然則,我們也會這樣,生命中最令人記憶深刻且銘感在心的,有時候不是激昂濃烈的情感、語言或行動,而可能是這種看似微小卻溫熱的幸福。
我很開心他在北京發展地極為順利,有了房,也和青梅竹馬在北京落腳。再次祝福他,一位在我初進廣告界時的創意夥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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